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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对第三代农民发展的供养问题研究

土地对第三代农民发展的供养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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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货号:20170407002
  • 商品重量:0克
    作者:赵淑芹,王国岩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图书书号/ISBN:9787302436683
    出版日期:20160501
    开本:16开
    图书页数:220
    图书装订:平装
    版次:1
    印张:13.75
    字数:328000
    所属分类:D422.7
  • 上架时间:2017-04-07
    商品点击数: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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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农民是与农用地直接关联的土地耕种者。本研究所界定的第一代农民出生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新生代农民是以“80后、90后”为代表的新一代农民群体,既有出生在农村、长大进城务工的新生代农民工,也有留在农村从事非农产业的新生代留守农民。第三代农民指新生代农民的下一代具有农村户籍的人口,三代农民体现出了不同的经济特征。

农户可以分为离农户、兼业农户、纯农户和无地户四类。农户家庭的土地利用类型为家庭承包地和宅基地,乡镇村集体土地为经营性农用地,乡镇村企业用地和公益性用地。农户年土地收入来源包括家庭承包地农业收入、承包地流转收入、宅基地上房屋流转收入、乡镇企业用地利润分配、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未利用地流转收入和政府土地补贴和转移支付。农户年非土地收入包括农户非农工资收入、农户财产利息或投资收入、其他收入(如村干部补贴等)。农户土地财产包括家庭承包地、宅基地、共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共有的未利用地。农户非土地财产包括村民房屋、应分集体企业财产、家庭其他非土地资产。

随着农村经济结构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家庭财产收入构成发生了结构性变化,土地与农民的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由以养育功能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社会保障功能为主。本研究根据对河北省6个市的农民进行入户调查结果发现:土地对农民的养育能力呈降低趋势,第三代农民的人均土地数量不足以养育生存。根据上述结论,提出新生代农民发展、农民市民化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完善的建议。

 

前    言

  

  有史以来,中国的家国空间关系都是固定的,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固定的"家"的位置。户口登记中籍贯记录更是反映了根深蒂固的五百年前是"一家"的观念。土地位置的不可移动性和土地的不可交易性强化了"家"的位置固定性,浩浩荡荡的"春节大迁徙"构成了中国特有的景观。乡亲与故里时刻萦绕在每个人的心中,成为人们年年的寄托。

  随着各类土地流转市场的开闸,"家"的空间固定性将受到挑战,"我在哪儿家在哪儿"的观念会逐步得到强化。20世纪90年代后,农村劳动力外流使不少地区的自然村落开始大量瓦解,中国多地广泛试点的撤村并居、集中居住政策也加速和推动了这个过程。同时,越来越多的农村家庭举家外迁,并将他们的新家建立在乡镇和县城,在事实上完成了与传统村落的分离。

  当越来越多的农二代、农三代远离村舍,常住乡镇和县城,传统的农民的概念受到挑战,城镇化也有了新的内涵。土地对农民的供养能力受到挑战。城镇化是土地、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从传统农业向制造业和服务业转移,以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的过程。由于土地位置要素具有不可移动性的特征,人地关系的优化调整便成为城镇化的重要内容。

  按照2030年人口到达16亿和60%~75%的高城市化率假设计算,还会有相当于美国现有人口总数2~3倍的4亿~6亿多人生活在农村,在我国,农村将是一种长期的社会存在。无论采取什么方式推进中国的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是"三分农民"还是"挤压式"转移,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的二元景观格局也不会改变,改变的只是农业和农民的数量及结构,另外,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角度看,社会不应由单一的城市景观组成,农村是必不可少的景观单元。农村和农民永远不会消失,中国农民的发展研究是长期需求。

  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90%以上的第一代农民工丧失了市民化机遇,当前主动接纳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政策措施虽然不断出现,新生代农民工被城市"经济性接纳、社会性排斥"是不可回避的现实,绝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很难融入城市,第三代农民及第三代农民工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

  新生代农民面临着被城市和农村双重边缘化的困境。从现实意义来看,新生代农民依然是农民,仅依靠我国当前户均耕地7.5亩的超小规模的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格局,势必难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即使农产品价格上涨,农民的增收空间也十分有限,只可以满足温饱,难以富裕。新生代农民的就业观、对自我价值的认识、对人生目标和社会道德观的认识与老一代农民工有着巨大的差异,但是与城市青年具有较大的相似性。同时,他们相比城市青年在文化水平、就业条件、经济能力等方面却存在明显的不足,导致新生代农民面临着被城市和农村双重边缘化、社会保障不完善等突出问题。30岁以下(含30岁)的农民工占66. 1%,25岁以下的农民工占45%,也就是说,66%的农民工是在1979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后出生,其中大部分是在1984年以后出生。他们中已婚的(48%)多于未婚的(45%)。由此推断,66.1%的30岁以下(含30岁)的新生代农民已经养育子女--即第三代农民将是新的社会问题。

  中国正在经历一场极为深刻的代际革命,几乎涉及所有领域。也许只要五年,中国各领域的资源配置结构,将会与今天完全不同。土地具有生产与社会保障等多重功效,且土地以承担农民的生存保障功能为主。土地是农民最可靠的基本生活保障,农民对土地仍然具有较强的依赖性,但是当前土地对农民发展保障能力明显不足,提高土地对农民的养育能力已经成为未来新农村建设和实施新型城镇化的关键问题之一。

  目前,国内就土地对农民供养问题的研究比较少,但是相关领域在农民代际划分、农民生存现状方面的研究和土地多重效用、土地养育能力方面的研究为土地对农民供养问题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开展当前土地对农民养育能力的研究,对新生代农民发展、农民市民化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完善,特别是城乡土地制度改革与完善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特别感谢河北省土地规划院的王千博士为本研究提供了大量的数据,感谢进行村庄调查的本科生王英杰,李琪,胡继伟,硕士研究生刘倩。

  

  

 

  编  者

目    录

第一章  绪论 1
一、国内外有关土地对农民供养问题研究现状 1
二、研究内容 12
三、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 13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其研究 15
一、农民及其特征 15
二、农户家庭 19
三、农用地 21
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23
五、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研究 24
六、农村土地流转研究 28
七、农村土地价值构成及实现途径 29
第三章  三代农民代际划分 35
一、三代农民的代际划分 35
二、新生代农民现状 37
三、第三代农民界定 52
第四章  农民家庭土地承包权及其流转研究 60
一、农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及其完善 60
二、农村土地流转是农地承包制的再优化 63
三、人力资本要素优化可以促进承包制度效率提高 72
四、第三代农民承包地流转前后福利变化 77
五、承包地规模化经营是第三代农民的必然选择 87
第五章  农民的农村宅基地及其流转 89
一、宅基地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 89
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93
三、河北省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分析 97
四、农民的农村宅基地现状调查 106
五、第三代农民的宅基地问题 114
第六章  农村非宅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及其收益配置 116
一、农村非宅集体建设用地 116
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117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 124
四、第三代农民的非宅集体建设用地问题 135
第七章  农民的耕地利用与保护问题 138
一、我国耕地保护政策演进 139
二、我国2001-2013年耕地保护政策分析 140
三、河北省三代农民的耕地利用与保护 143
四、耕地的非市场价值--生态服务价值 147
第八章  土地对新生代农民的实际养育能力评估 161
一、农村土地利用类型及收益途径 161
二、促进农户(X1+Y1)增加的农地流转途径选择 170
三、基于灰色关联度模型的农村土地养育能力研究 173
四、第三代农民土地养育能力预测 181
第九章  河北省农民土地养育能力实证研究 186
一、河北省各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聚类分析 186
二、河北省农民土地养育能力实证研究 189
 
第十章  结论与展望 201
一、研究结论 201
二、政策启示 202
三、研究展望 205
参考文献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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